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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袁晓霞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6-12-28 00:00:00  浏览次数:
一、山东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关于申报201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请点击此处浏览)
二、基础医学院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建设和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现将我校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实验室的质量建设、内涵建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目前主要来自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育部每年上半年立项评审下一年度各高校申报的专项项目,年底向各高校下达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要求批复的专项项目在当年实施和执行完成。根据学校《山东大学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提前规划,做好论证申报工作。
3、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以“教学实验室基础建设(依据教学大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新上专业及专业认证、受益面大的创新教育平台”等为立项重点。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的项目要组织专家在内部对项目“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与往年申报入库尚未执行的项目统盘考虑,区分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请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认真调研,充分评议,做好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4、根据《教育部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学校下达的为建设额度,对项目已经完成形成的结余资金或上年度拨款的项目未支出形成的结余资金,学校将一律收回结余;对年底有较大结余的学院,将调减学校下一年度预算控制数。
5、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9日前将《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请见学校上述通知附件1)及《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请见学校上述通知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学八楼二层8202教室对面的8223办公室袁晓霞老师处(电话:88382369),电子版请发至yuanxiaoxia@sdu.edu.cn。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度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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