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医学院关于加强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对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班主任进行招聘,请热爱学生工作,并有意愿从事本科学生班主任工作的老师们积极报名。
一、聘任要求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道德高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尊重和热爱学生,了解并掌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亲和力、感染力,具有形势洞察与思想动态预测能力,以及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勇于探索和实践学生教育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径,善于对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职责
1.思想引导。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价值引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和心理等状况,经常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和困惑,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日常学生工作。每学期参与2次学生主题活动。
2.学业辅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培养专业意识,强化学术诚信,建设优良学风。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课程辅导,前沿讲座,学术创新和实践活动。
3.发展指导。指导学生科学进行学涯、职涯和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的职业理想和成长成才目标。每学期组织召开2次班会或学生座谈会。
4.动态把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强化各类问题的防范和疏导,发现不良情况和突发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5. 工作研讨。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生工作会议,熟悉学生和班级基本情况,不断提高学生教育工作水平。
三、选聘办法
1.本科生一至三年级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主要在青年教师和未担任过班主任的教师中进行选聘。
2.班主任人选通过个人申报、学系推荐产生,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综合评定确定人选名单。
3.班主任聘期一般为一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有意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者,可续聘。
四、考核办法
1.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专项改革方案》的要求,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无正当理由没有学生班主任工作经历者,取消申报资格。
2.班主任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对照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其中学生评议占70%,学院考核占20%,个人自评占10%。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大于等于85分)、合格(大于等于60分小于85分)、不合格(60分以下)。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
3.对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班主任,学院按照每学年0.5分计入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山大人字〔2011〕127号规定执行
4.学院每年择优推荐人选参评“山东大学优秀班主任”。同等条件下,优秀班主任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评定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名办法
请报名老师填写《2017--2018年度基础医学院本科学生班主任报名表》(见附件),并于10月16日之前,发送至qian7777@sdu.edu.cn。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88382089
邮箱:qian7777@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