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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及结题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作者:徐文竹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06-13 17:25:59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在线填写,经二级单位和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时间安排

(一)本年度需结题的培养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三院联合基金项目、联合专项项目直接在线填写。

(二)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报告后,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进行会议评审。该类别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省基金委将在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90日内组织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时间再另行通知。

(三)201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包括2012年)以及2013年的博士基金项目(BS2013开头)此次结题必须提交结题报告。

上述类别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二级单位、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结题报告上传时间:

2018年8月13日9:00至9月11日16:00。

系统只在以上时间段内开放,请各位老师务必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结题报告。

三、注意事项

登录系统下载相应结题报告模板,填写完成后按系统要求转化成PDF上传,在系统中项目成果处填写学术论文、国家级项目、科技奖励。填写结题报告时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封面右上角项目类别:选择填写培养、博士、青年、面上、重点;所在单位:请填写山东大学。

标志性科研成果:如实列举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1—2项,如果标志性成果为已发表的论文或专著,需将文章的全文或专著的首页及标注基金项目资助号(用标记笔标明)页扫描成图片,导入到结题报告正文中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清单下方与结题报告统一在系统中上传。

财务决算表: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自行查询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如实填写财务决算表。决算表中的项目编号为项目批准号;批准资助总金额、经费支出合计与结余必须如实填写,填写时请将所支出金额(注意金额单位的统一)列在最右面一栏,中间一栏只填写支出明细的文字说明。准确填写后,打印决算表,到明德楼C-210科研财务科核实盖章、明德楼A-515或者A-517审计处审核盖章,单位名称(公章)处需加盖山东大学公章,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扫描成图片或PDF文件,导入到结题报告相应位置与结题报告统一在系统中上传,否则省基金委不予受理。

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截至2018年9月11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上一条:转发科技部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2018年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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