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作者:孙怡鑫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04 08:59:33  浏览次数:

一、山东大学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请点击此处浏览)

二、基础医学院的补充通知:

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省市、学校最新部署要求,按照“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如下:

一、尚未接种人员报名

1.报名范围:截止目前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宜接人员(包含此前已报名但未接种及尚未报名的人员)。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具有校内学工号的师生,请个人登陆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大厅-搜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选择“新冠病毒疫苗拟接种人员报名登记”,填写表单相关信息,最后点击“申请”即可完成报名。

(2)线下报名:不具有校内学工号的工作人员,填写附件1《新冠病毒疫苗拟接种人员线下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件至sunyixin@sdu.edu.cn,联系人:孙怡鑫88381869/18754272371。

3.报名截止时间:6月7日前。

二、接种安排

(一)校医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将按照报名情况,积极协调疾控、卫健部门配送疫苗,根据报名顺序安排接种。对于线上报名的师生将通过发送短信方式通知到个人,对于线下报名的人员将由校医院通知到各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具体接种时间根据属地各区疫苗供应情况另行通知。

接种时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件2)。

(二)关于第二针剂的接种,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我校目前接种的均为此类疫苗)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二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目前,我校各接种点正在根据属地疾控部门安排及第一针剂各单位接种顺序,有序进行第二针剂的接种,也请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以单位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有序组织(第一针和第二针原则上应以单位所在校区为准在同一校区接种点接种),确保第二针剂接种工作高效、顺畅。


 
上一条:关于举办齐鲁医学院2021年毕业季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2021年度动物实验人员准入培训通知


办公指南 保障服务 教学资源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校内办公电话查号:(0531)88395114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