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省科协决定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恪守科学道德,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工作在科技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四)在山东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提名名额
我校可提名候选人2名,本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拟表彰100名获奖者,往届获奖者以及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团队于2月12日5:30前将《第十一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邮箱xuwenzhu@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