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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玉蓉  来源:中共山东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6-12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上抓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材料类别,做好档案整理移交登记,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完整。要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签名签章是否齐全、填写时间是否准确,项目内容是否规范等。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党性观念教育。各毕业生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强化党性观念教育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增强党员意识,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重点要求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发生。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要根据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准确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一)。各支部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核实把关后,于6月13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统一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认无误后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离校前发放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四、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有关管理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办。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至学院党委。因党员个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按上级要求不再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做好组织关系回执统计归档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9月底,要及时对收回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进行梳理并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计表》(附件二),及时报学院党委。对没有收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毕业生党员要进行联系,催促其尽快办理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六、做好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无法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申请,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院。各支部填写《2016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三),于6月13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院的毕业生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

    附件:
    1.《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2.《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计表》
    3.《2016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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