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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3 14:55:27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开展全校范围内大型仪器设备2025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持续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水平和使用效能,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对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保障能力,对学科出峰出尖、科技自立自强和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技术创新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

二、考核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含)前建账的单台(套)原值在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需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等情况。

三、考核内容

1.对大型仪器设备,主要考核规范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效益、开放共享成效等(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详见附件1)。

2.对领用单位,主要考核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等(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详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及安排

1.组织动员(4月2日-7日)。学院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通知开展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组织动员等工作。

2.上报数据(4月8日-20日)。仪器设备领用人根据附件1总结填报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管理情况。

3.单位自查(4月21日-30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全面核实、审查评定,逐台逐项核定评分、录入成绩;同时,根据附件2总结并填写本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4.实地核查(5月1日-10日)。学校对各领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审核、统计、汇总,组织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大型仪器设备运行使用记录、服务收入记录、维修维保记录等,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综合评审(5月11日-20日)。学校结合实地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考核结果,形成绩效考核分析报告。

五、填报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台(套)原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通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https://gxpt.sdu.edu.cn/lims/)线上填报,操作方法参见附件3;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至40万元之间的大型仪器设备,通过报表形式线下填报,填报要求另行发送至各单位共享管理员邮箱。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时报送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及支撑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上报数据材料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山东省科技厅及国家科技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支撑材料。

2.本次考核分为大型仪器设备和领用单位两个维度,分别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设备购置论证、维修经费分配、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相关先进评选、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职级晋升等依据。

对考核结果优良的,学校将在资源分配、评优评先、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其大型仪器设备相关投入和评优评先。

对低效、闲置的大型仪器设备,领用单位需认真分析原因,一机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机时提升要求。

3.老旧拟报废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件(需备注关联主机仪器编号和仪器名称)等,填报时选择对应原因,可不参与考核。

七、联系方式

资实部:88369616               高老师

系统客服:400-017-5664、13102044633  梁老师

基础医学院:88380136            徐老师


附件:

1.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指标

2.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领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

3.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管理信息填报操作手册(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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