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暑期科研实验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我院做好本年度暑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实验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统筹组织,严格遵循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管理原则,逐级细化、层层压实安全岗位职责,全面筑牢暑期实验室安全稳定防线。
二、开展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实验室要分别在暑期放假前、新学期开学前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重要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查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查立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按期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暂停使用。7月19日前,各实验室需将经负责人签字的隐患台账(附件2)报送至xuwenzhu@sdu.edu.cn。校、院两级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暑期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督导,指导各单位、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
三、做好暑期实验室使用备案与管理
7月14日前,各实验室要通过“实验室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完成实验室运行状态的变更。停用的实验室应关闭实验室的水、电、气源,锁好门窗,严格做好停用实验室的备用钥匙管理,并将《附件1.XX单位暑期实验室运行情况清单》发送至xuwenzhu@sdu.edu.cn。学校、学院将组织抽查审核。暑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应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教育、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等工作。暑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和通宵过夜实验,确有需求必须开展的,须提前报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
四、严格落实实验人员管理
暑期运行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人员准入和培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新录取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本科生、校外交流访问人员等首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未进行培训考核的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实验区域。
五、严格落实重要危险源管理
各实验室要加强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实验室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装修改造流程
暑期进行实验室装修改造的单位,应依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山东大学实验室准入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山东大学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批备案,做好装修改造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改造后的实验室环保、安全达标。
七、严格落实值班巡查与应急处置
各实验室要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暑期值班工作内容。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强化值班纪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值班记录,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巡查。遇到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妥善处置。
附件1.XX实验室暑期实验室运行情况清单.xlsx
附件2.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