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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的通知
作者:朱秀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2-02-20 17:19:50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做好我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转接程序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内(含校内/院内)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山东省各市、区、县、局党委,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依托 “灯塔”平台“线上”办理,转接程序如下:

1.转入:由山东省内党组织转入我院的党员,需要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山东省“灯塔”平台办理转出。

新入职教职工党员转入所在学系党支部(各学系党支部名称见附件1),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入”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学院党务老师待学校组织部审批后,在“灯塔”平台上转入所在党支部;

研究生(本科生)新生党员由辅导员老师审核党员档案后,汇总至《研究生(本科生)新生组织关系接收信息表》(附件2),交由学院党务老师集中办理。

2.转出:转出到山东省内党组织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接收地党支部的“灯塔”系统支部全称,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出”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由院党务老师在“灯塔”平台上发起组织关系转出。各级党组织审核完成后,即可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

二、山东省外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单位,以及其他非山东省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方法如下:

1.转入:由山东省外党组织转入我院的党员,应持原党组织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写“基础医学院XX党支部”,党费交至日期为开具介绍信当月。

新入职教职工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将原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以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至基础医学院党务办公室(教学55203),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入”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由院党务老师在“灯塔”平台上转入所在党支部;

研究生(本科生)新生党员由辅导员老师审核党员档案后,将《研究生(本科生)新生组织关系接收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介绍信》以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由学院党务老师集中办理。

2.转出:转出到山东省外党组织的党员,应与拟接收其党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咨询接收党员关系的党组织和去向单位的名称全称。

填写《基础医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见附件1)——“转出”表,电子版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并至党务办公室(教学55203)填写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由院党务老师在“灯塔”平台上发起组织关系转出。

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介绍信的回执(第三联)应由接收地党组织盖章后,在一个月内邮寄发送至基础医学院党务办公室,或扫描发至基础医学院党务邮箱(jcyxydw@sdu.edu.cn),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概念、具体程序、时限要求、介绍信回执办法,由于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应及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好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

2.各支部切实用好山东省“灯塔”平台,管好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


基础医学院党务办公室

2022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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