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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大学校级公共技术平台仪器设备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作者:袁晓霞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2-05-23 09:24:36  浏览次数:

学校通知: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jsessionid=5CA7E78C1FC85A48E385F2F96EB6E7A7?messageId=bb820585-016d-487c-bff0-eccf6de4c4f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要求,提升技术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启动山东大学校级公共技术平台仪器设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一:仪器设备研发、联用及配件软件研发项目。支持具有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平台技术人员或对仪器设备有较好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依托平台现有大型设备,开展拓展小型配套仪器研发、配件研发、应用软件研发、仪器设备联用,2022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依据实际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50万元,周期为1-2年。

项目二:新功能开发及新领域应用、新型测试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依托平台现有大型仪器,开展大型设备新功能及新领域(学科交叉融合)应用开发、分析测试新技术及新测试项目的探索、提升仪器设备平台育人能力项目等,2022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依据实际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10万元,周期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施行双负责人制,分第一负责人和第二负责人,两人须分别为平台技术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

2.项目申报人须为学校全职聘用人员,依托校级公共技术平台大型仪器设备进行申报。

3.项目申报人中,作为第一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作为第二负责人限申报2项。

4.申报“项目一”的第一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职称,具有从事基础或技术应用研究课题的经历。

5.申报“项目二”的第一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从事基础或技术应用研究及基层教学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6.项目第一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具有资金配套能力,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20%。

学院要求:请 将申报书的电子版于5月30日前发到yuanxiaoxia@sdu.edu.cn邮箱,学院请有关专家评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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